2)第111章 那也叫险胜?_重生之都市捡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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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叫险胜?压根就是完胜好吧,这么跟你说吧,懂些瘦金体的人,华夏估计有上百个,但天骨鹤体的,目前就只看到你,当然,还有一个就是北宋皇帝宋徽宗。”冯秋生道。

  “原来这么少人懂啊,我还以为挺多的呢。”

  陈三顺故意道。

  这手字,花了他二十年,他进龙王墓的时候,已经是三十八岁了,也就是从十八岁开始练的字。

  因为天赋异禀,而且师父传授他静心诀,能把心境沉稳下来,经过长年累月的感悟和练习,在三十八岁那年,他的书法终于从瘦金体,升华为了天骨鹤体。

  所以,这一手字并非轻易而来,而是花费了他很多心思,但这些,他肯定是不会跟别人说的。

  “哪有,目前就你一个。”

  冯秋生竖起大拇指:“真心了不得啊。”

  这时候,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三顺小友,我是锦城书法协会会长江风,老头我想…买下你这幅字,不知道可否割爱?”

  “哦?江会长,你喜欢这字?”

  陈三顺一愣。

  “喜欢,非常喜欢,难得的天骨鹤体,百年难得一见啊,而且我看着笔锋,一点都不比宋徽宗写的差,甚至更胜一筹,这不是我拍马屁啊,宋徽宗当时虽然已经抵达了巅峰,但从细节来看,他的八面出锋并没有全开,而你的,却是全开了。”

  江风激动道。

  “这个我不太懂。”

  陈三顺觉得,这话有点拍马屁的成分在里面,他虽然会天骨鹤体,但跟宋徽宗比起来,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就好比唱歌,一个翻唱,一个原唱,唱功再好,跟原唱还是差那么一点感觉,而他的字,就是如此。

  “五百万,怎么样?”

  江风报价道。

  当然,如果这幅字是宋徽宗的真迹,肯定是过千万的,但这是一个现代人些的,说到底不是古董,尽管是天骨鹤体,但想要卖出前往的可能性不大。

  “五百万?”

  陈三顺没想到,自己随手写一幅字,竟然跟古董一样之前,倒是有些哭笑不得。

  “怎么,小陈,如果你觉得少的话,你自己说个价,我绝对不回价。”

  江风道。

  “好,一百块!”

  陈三顺笑道:“江会长,你可是说过绝对不回价的,可要守信呀。”

  江风一愣,随即会心一笑,道:“难得啊…难得。”

  “书法协会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这是我的名片,以后有什么能帮得上的,尽管开口,有求必应。”

  江风激动道。

  这样不为钱财而迷惑的年轻人,在这个年代已经绝种了,能保持这种平常心,做人处事都随心而行的人,真心不多。

  “江会长言重了,一副字而已,不足挂齿。”

  陈三顺出于尊重,还是接过了对方的名片,然后放进了斜肩包里。

  “呵呵,太感谢了,改天请你吃饭。”

  江风笑道。

  “好啊。”

  陈三顺随口应道,然后将那幅字小心翼翼地折好,递给了江风。

  江风接过字之后,又仔细看了一阵,赞不绝口,不停地对着陈三顺竖起大拇指。

  数秒后,对着陈三顺道:“小陈,我先去那边跟几个朋友聊了。”

  “去吧。”

  陈三顺摆了摆手。

  “呼…这么一幅字,你就这样免费给了江风?”

  冯秋生有些头痛,这幅字虽然是现代人写的,但确实独一无二的天骨鹤体,虽然值不了五百万,但五十万肯定是有的。

  “怎么,你也看上了?”

  陈三顺无所谓道:“哪天去你家看你,给你写一幅。”

  “真的?”

  冯秋生跟一个孩子似的,乐开了花。

  “几分钟的事情,我骗你干啥。”

  陈三顺苦笑道。

  因为孙毅和古杨风师徒俩离开了,接下来也没什么大事发生,大家各自交流,而陈三顺已经成为了焦点人物,倒是不少人过来认识。

  正是如此,陈三顺才找了个肚子不舒服,而提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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