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66章 受害者视角?这是加害者视角_诡异降临?还好我是十殿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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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天生就爱好帮助别人,更不忍心看着一位母亲大半夜在路边苦等,于是……我抢走了她的孩子,并驱车赶路。”

  “果不其然,这位母亲顿时不等了,以每秒十几米的速度疯狂追赶我的车辆,一路上还在不断说着话,我听到了,她是在感谢我抱着她的孩子赶路。”

  “等跑出一段距离后,我就好心的将她的孩子一块块的还了回去,你们猜怎么着?那个母亲高兴坏了,非要感谢我,我不愿,对方就在背后追着,太执着了。”

  “之后,车正开着,我又在路上碰到了一个求救者,是一个因为司机肇事逃逸而倒在路边的可怜人,他也在向我求助。”

  “可你们知道吗?我开的是跑车,副驾驶位上又有人,我根本无法救治他。”

  说到这,沈健的语气也变得惋惜起来。

  “没有办法,我只能想出一个极端的主意,那就是再将对方的一条腿碾碎,这样打电话求助时,伤情就达到了让医院最快出车的标准。”

  “可按照这个速度,医院最快出车也得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啊,对一个双腿都被碾碎的人来说,这一个小时基本就宣判了死刑。”

  “而我又懂得一点急救技巧,在经过艰难的抉择之后,我最终还是踩死了油门,从他身上撞了过去,让他没有痛苦的走去,谁知,那位母亲还跟着,没有办法,我也亲自送走了那位母亲。”

  沈健惟妙惟俏的说着。

  虽然有一点艺术加工,但这无伤大雅。

  毕竟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听完沈健所说的“恐怖”,“残忍”的经历,在场的所有精神病人都傻了。

  就连3号病人也嘴角一阵抽搐。

  我说恐怖,残忍的经历,指的是我们作为被害者的经历。

  你他妈这自己当加害者的经历可还行。

  他歪着头看着沈健,左边眉毛挑起,虽没说话,但那眼神仿佛在说:这也叫恐怖经历?

  沈健右边眉毛挑起,意思很明显:你就说这经历恐怖不恐怖,残忍不残忍吧?

  3号病人:……

  他无法反驳。

  这经历还真特么的残忍。

  不过你这不是精神病,只是单纯的凶恶和残忍吧。

  “好吧,你确实是精神病友。”

  3号病人艰难承认。

  虽然这不是精神病,但对方能干出这么残忍的经历,说他是精神病,有人反驳吗?

  恐怕就是在场的所有病友的经历相加,也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例子。

  “我好像……见过这个叔叔。”

  就在这时。

  桌上的一位小男孩开口。

  他病服上写着6,是6号病人。

  不过看他怯懦懦的样子,实在很难跟这里的精神病人联想在一起。

  而且那拘束的样子,怎么看都像是第一次参与这种计划。

  3号病人开口道:“6号,他是医生,你见过他很正常。”

  6号小男孩低着头,小声道:“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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