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八百五十一章 帮助月嫂_家有仙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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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看完那位月嫂的情况叙述资料之后,告诉程远林说,这要是打官司,胜算的可能性很大,程远林赶紧问为什么,律师告诉他说,因为继子现在住的新房当时在购买的时候,她的父亲和继母是主要的出资人,大约累计投资了全部钱款的六分之五左右。

  而在购买新房的时候,这位月嫂已经他丈夫结婚了,所以这六分之五应当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后来当丈夫因为疾病离开人世的时候,他并没有留下什么遗嘱,所以在她丈夫死后,她丈夫的那一部分财产,应当由家里的第一顺位继承,而这第一顺位继承人首先应当是他的妻子,其次再是子女。

  程远林一听很开心,他没有想到事情原来是真个样子,看来走法律途径是正确的,律师接着告诉程远林说,因为那位月嫂和她这一任丈夫结婚的时候,她女儿只有13岁,后来又一直生活在家里,一直生活到18岁,所以说,按照法律程序来说,那位月嫂的女儿与构成形式抚养关系,一样有资格继承,那位月嫂的女儿其实也是具有法律继承权的。

  所以律师最终给出的结论是,这个官司有很多对被告人有利的形式,如果真的打起官司来,很可能赢得官司。

  程远林听到律师这么说,很开心,晚上回家的时候,把今天律师说的话都告诉闫潇潇了,闫潇潇听到程远林这么说,也觉得很开心。

  于是闫潇潇迫不及待的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月嫂本人,但是出乎闫潇潇意料的是,月嫂知道这个结果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甚至表现出了很深的忧虑。

  闫潇潇注意到了她拧紧的眉头,和紧抿的嘴唇,于是问她还有什么顾虑,这时候那位月嫂开口了,她说,其实她的本意并不是和继子争夺房子,因为她也不想让继子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关键是,她在外地工作的女儿还不知道家里发生的这些事情,更不知道自己被继子赶了出来,她又不想让女儿为此担心,所以她并没有告诉女儿,她也担心女儿知道这件事情。

  她闲杂觉得自己年纪也不小了,即使官司赢了又怎么样,还是得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住着,很孤单,她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能有一个落脚点,让她有地方睡觉就行了,以后不至于拖累自己的女儿,这样她就很满足了。

  闫潇潇很不明白她这个逻辑,明明理亏的应该是她的继子,她本可以有一个安全稳定的落脚地来着,她现在要是退缩了的话,岂不是显得她理亏。

  那位月嫂告诉闫潇潇说,至于她继子,反正她带他是问心无愧,她自觉的这个做继母的做的很到位了,没有什么委屈了这个继子的地方,这次既然他把她赶出了家门,那么以后,她不再踏进去就是了,她以后和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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