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章 初至_水乡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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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自己的天赋。她始终像个旁观者,静静地关注红尘人生。当看破了鲜花和掌声背后的艰难、空虚和诡诈,便不再执着于名利和别人的眼光。

  她拥有同龄人所不具备的安静和恬淡。

  这便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后来,她大大方方地走上社会,在附中门口开了一间书屋。

  白天,她一面卖书,一面看书、写字,有时编织毛衣。

  早晚,她会在房内弹古琴。

  邻居们听惯了琴声,已经分不清是她弹的还是放的唱片。

  有时,她穿着柔软的紧身衣对着落地镜跳舞,静静地抬腿、伸臂、旋转,好像鲜花静静绽放。这是她锻炼的方式,因为她实在太少运动了。

  哑巴美女像一株幽兰,静静穿行在校园内。

  二十二岁时,清雅有了男朋友,叫刘真。

  他是爸爸的学生,对她很呵护。

  爸爸说:“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要找个可靠的男孩不容易。刘真是农村考上来的,朴实忠厚,可以托付终身。爸爸不会看错的。”

  恋爱中的清雅很憧憬未来的生活。她擅长织衣服。帮自己织,也帮爸妈织,后来帮男友织;再后来又为还不知在哪的孩子编织,从几个月的到七八岁的都织了。不同季节不同款式,攒了几柜子。

  一qiē都是那么美好。

  这美好结束于她二十四岁这年的夏夜。

  这天,清雅从书屋下班后,静静漫步在校园幽僻小径上。

  忽然,她听到前面树下传来一男一女说话声,那男声很熟悉,正是她的男友刘真:

  “这事不能急。”

  “还不急?你是不是舍不得那个漂亮的哑巴?”

  “怎么会!”

  “那你怎么拖到现在也不跟她摊牌?”

  “我怕伤害她。菲儿,清雅真的很善良,也很单纯,又不会说话,我狠不下心去。我真要是这样无情义的人,你还会喜欢我?”

  “可这事迟早是要说的。长痛不如短痛。除非你骗我!”

  “菲儿,我何苦骗你呢!清雅是很漂亮,很高雅,会弹琴……”

  “她这样好,你瞎了眼追我?”

  “嗨,你怎么不听我说完呢?清雅是好,可惜我就是个大俗人,消受不起她!刚谈那阵子还算动心,时间久了一点热情都没了。你想想,两个人面对一整天,你说再多话也没人回声——不,也有回声,她弹琴。听着《高山流水》,看着窗外的高楼大厦,你想我是什么感觉?再好听也听腻歪了!我还不如听摇滚自在惬意呢。不怕你笑话,我都没吻过她!——我不敢吻她,也没那个激情。她那样子,说好听的是高雅,说难听些就像个活死人,不真实,冷冰冰的没点热乎气——”男子一面低声说话,一面用手抚摸怀中女子丰满的胸部,气息粗重起来——“我还是喜欢你这样的,摸着舒服,感觉踏实。”

  随着他的抚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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