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48章 死亡的样子_和女老师荒岛求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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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颅骨,同时掀飞半个天灵盖,留下一个碗口大的永久空腔。

  很多影视剧里经常会有这样的画面,子弹从正面射入,看上去只有一个小洞,但是从背面穿出,就会留下以上描述的巨大窟窿。

  如果看到这样的镜头,只能说导演态度真诚,因为现实就是如此。

  但我此时看到的,却与想象中的不一样。

  那颗子弹击中史密斯的头颅,没有留下所谓的弹孔,也没有留下所谓的空腔,而是把整个脑袋都打没了。

  这一定是大口径步枪弹、达姆弹、翻滚弹或者爆炸弹才能有的威力。普通子弹在击中人体头颅,最多只能打烂三分之一脑袋,怎么可能把它打的稀巴烂。

  有潜在危险!

  我默默地读秒,一秒,两秒,三秒。

  大约三秒多一点,我听到了那熟悉的轰响声,犹如雷鸣响彻在山谷里,余音缭绕,过了很久才彻底消散。

  这是巴雷特的杰作,大口径狙击步枪,那个隐藏在山中的狙击手并没有离开。

  巴雷特狙击枪射出的步枪弹,飞行速度达到900米每秒,而声音速度只有340米每秒,两者前后相隔三秒多,可见狙击手距离我们的位置大约1600米到2000米之间。

  如此远的距离,能够一枪爆头,对方的射击水平高的令人咋舌。

  我的脸上一片模糊,那是史密斯血液、肉沫和脑浆的混合物。

  尸体已经没有了脑袋,心脏却依旧工作,它以每秒80多毫升的泵血量,在子弹动能的压迫下,将血液通过动脉喷出去至少十米之远。

  人死了,体液流光了,人肉很快变成菜市场的猪肉一般,僵硬而没有弹性。

  我能感受尸体的体温在下降,我能闻到血液、脑浆和脂肪的腥臭味。

  这是何等恶心而恐怖!

  三个女人全都惊魂失魄,狙击手不知身在何处,而我们全都暴露在空地上,只要对方轻轻动一下手指,就会有人变成地上那样的尸体。

  “快跑啊,去矿洞里找掩护!”

  我声嘶力竭的呼喊着,周围任何掩体都不能抵挡127mm步枪弹的侵彻力,1500米距离之内,它可以穿透5mm的钢板。曾有米国大兵在1800米范围之外,穿墙钢筋水泥射杀了敌人,可见其威力。

  在不知对方身藏何处的时候,也只有那座矿洞才是最安全的。

  我推开身上的尸体,拉起地上的女人,拼命往矿洞里钻。

  其他人见我们往那边跑,也都跟着跑了进来。

  矿洞里奇臭无比,一开始我以为是粪便的味道,后来才发现地上的骨灰。

  原来昨晚有几颗球状闪电钻了进来,十几个挤成一团的人们,被大自然的力量瞬间烧成了灰烬。

  那臭味,是尚未排出洞外的臭氧气体。

  我不相信周围这群人,让杨采薇举起手枪,将他们驱赶到五米之外的地方。

  我们不能被困死在矿洞里,素质优良的狙击手,可以埋伏在一个位置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不睡,甚至不动。

  但我总有一种预感,那个人并不想杀死我们,他刚才那一枪恰恰是帮助了我。

  如果他想杀死谁,在我们跑向矿洞的时候,至少要死五六次。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我走出山洞,将两手举过头顶,那个人一定不会射杀我,没错,他不会的。

  周围死一般的空寂,突然,我看到山顶巅峰上好像坐着两个人。

  我急忙举起望远镜看过去。

  其中一个,正是先前见过的AK47射手,他仿佛知道我在看他,竟然抬起胳膊向我招手。

  而另一个,也就是在将近2000米距离外一枪把史密斯爆头的神秘狙击手,居然是吴斌。

  那个号称国内特种兵王的退伍兵,此时正抽着旱烟袋,胸前一枚内嵌“八一”字样的五角星,在刺眼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他是国之利器,我们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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