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润的气息,抹茶的清香中和了奶油的甜腻,很是美味。
方知嬅舔了舔嘴角,做着各种搞怪的表情。
“小人得志!”
这下轮到闵玉婵不开心了,她想把苏松屹吊起来打屁股。
吃完午餐,她和苏松屹一同去了音乐教室,为校园十佳歌手的比赛做准备。
比赛前夕,音乐老师根据参赛歌手的嗓音风格,以及个人的形象气质,指导他们选了歌曲。
另外,对部分同学的发音技巧和换气节奏也提出了一些建议。
总得来说,这个天性清冷的音乐老师,在音乐上确实很有见地。
“最后决赛的曲目,你想唱什么歌?”
音乐老师看向苏松屹,用她清冽的嗓音说道。
“蔡琴的《渡口》。”
“这歌挺难唱的,有把握吗?”
音乐老师闻言,略微有些惊讶。
“你的声音很清澈,音质很好,适合唱青春流行乐,尤其是一些现在比较火的,比如《起风了》、《为敌》之类的歌。”
“蔡琴的《渡口》,很有故事感和厚重感,对唱功的要求很高。你这个年纪的孩子,唱不出那种感觉。”
“可以试一下吧。”
苏松屹想了想,还是决定坚持自己的想法。
“行,你唱两句给我听听。”
“好!”
苏松屹润了润嗓子,用他独有的,富有少年感的清澈嗓音唱了起来。
“让我与你握别,再轻轻抽出我的手。”
“知道思念从此生根,年华从此停顿,热泪在心中汇成河流。”
这首歌和《橄榄树》,是牧君兰经常唱给他听的歌。
他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牧君兰确实用音乐改变了他的生命。
她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不止是遗弃,还有音乐。
这两个印记,恐怕要伴随他一生。
“好,可以!”
音乐老师微微颔首,比了个ok的手势。
她也很意外,一个这般年纪的孩子,能把这样的歌唱出“故事感”,这是爷爷奶奶那一辈的人喜欢听的歌。
虽然仍旧有些青涩,但苏松屹的嗓音无可挑剔,就像高歌的百灵鸟。
声音足够好听,气质也好,唱出来自然也别有一番韵味。
今天放学的时候,方知嬅没有等他一起,而是挽着闵玉婵的胳膊先回了家。
苏松屹在经过一家花店的时候,停下了脚步。
壁橱里摆放着各色鲜艳的花卉。
君子兰、康乃馨、红玫瑰、白玫瑰、勿忘我……
他突然想起了覃敏对他说过的话。
“如果我站在台上唱歌,你可以为我献花吗?”
“如果有不会枯萎的花就好了。”
不会枯萎的花吗?
他这样想着,停下脚步,脑海中灵光乍现,跑了一整条街,终于在一家文具店,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一种做剪纸和折纸的工艺纸。
色彩是鲜艳的玫瑰红,带着玫瑰花的香气,应该是专门在上面涂上了香料,质感很舒适,比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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