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六十七章 改革三司_穿越宋朝当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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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人人自危,吏治清明,连带着朝廷的行政效率都有所提升。

  养心殿内,赵昕正在翻看着大臣们上奏而来的劄子,有的是报告救灾进程的,有的是监察院呈上来官员贪污的劄子,还有的就是对于改革三司提出的意见。

  宋朝皇帝之下有三个部门,即三司、政事堂、枢密院。再者就是殿中省,内侍省,御史台等等。

  枢密院被赵昕肢解成军部和军机处,并且裁撤了原本就名存实亡的兵部,御史台整编成监察院,赵昕将目光瞄向了三司。

  二府三司制是宋代为了削弱相权,加强君权的重要举措。三高官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另设“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公机构。宰相只保留行政权,军政归枢密院,财政归“三司”,权力相互制衡。将政务、财政、监察等权分开,而大权则系於皇帝手中。

  三司是北宋前期最高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唐末税法混乱,田赋、丁税的收入无法维持王朝的庞大费用,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盐铁和度支。五代后唐明宗始设盐铁、度支和户部“三司”,宋初沿之。三司的职权是总管全国各地之贡赋和国家的财政。长官是三司使,其权位之重,与执政无殊,号称“计相”。

  三司之副长官为三司副使。宋太宗时,罢三司使,另设盐铁、度支、户都三使。真宗时,又罢三使,重设三司使一员,另设盐铁副使、度支副使和户部副使。

  盐铁之下设七案,即兵案、胄案、商税案、都盐案、茶案、铁案、设案等,掌管全国矿冶、茶、盐、商税、河渠和军器等。度支之下设八案:赏给案、钱帛案、粮料案、常平案、发运案、骑案、斛斗案、百官案,掌管全国财赋之数。

  户部之下设五案:户税案、上供案、修造案、曲案、衣粮案,掌管全国户口、两税、酒税等事。三司的附属机构,有磨勘司、都主辖收支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折司、发放司、勾凿司、催驱司、受事司等。

  由此可见三司职权之广泛,与事务之殷繁。北宋前期,全国财政支出大部分依靠三司,三司实际上取代了尚书省的许多职务。元

  丰改革官制时虽废三司仍归户部、工部管辖,其中胄案改置军器监,这些改革似较合理。但是财用大计毕竟不是户部所能尽办,因此,北宋末期又有总领财赋官及经总制使以别掌之。

  北宋前期,中书门下主管民政,枢密院主管军政,三司主管财政,三者鼎足而立,彼此不相知,而大权集中于皇帝一身。神宗改制后,宰相实际上兼管财政。南宋时,宰相兼任枢密使,又兼管部分军政。这样,宰相重新握有民政、财政和部分军政之权。

  赵昕将三司进行了拆分,主要分为户部和商部。

  户部主要负责掌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等。

  商部主要负责全国的商税,下设盐铁司、矿务司、水利司、海外贸易司、工商司等等。

  工商司是执法部门,赵昕从刑部和大理寺挑选出了一些官员出来,最终制定出了一部大宋版的工商管理法。

  赵昕在心里思索了一下眼下大宋的朝廷结构以及各职位的主要负责人。原本的军部仍然叫兵部。

  宰相:庞籍,副宰相:梁适,军机处:韩琦、王德用

  监察院长:王举正,监察使:唐介、王素、郭劝、韩蛰等

  兵部尚书:韩琦,兵部左侍郎:王尧臣,兵部右侍郎:高若讷

  商部尚书:张方平,商部左侍郎:田况,商部右侍郎:空缺

  吏部尚书:范仲淹,吏部左侍郎:欧阳修,吏部右侍郎:杜衍

  工部尚书:曾公亮,工部左侍郎:苏颂,工部右侍郎:宋庠

  礼部尚书:晏殊,礼部左侍郎:富弼,礼部右侍郎:李用和

  户部尚书:陈执中,户部左侍郎:刘沆,户部右侍郎:王贻永

  刑部尚书:包拯,刑部左侍郎:陈旭,刑部右侍郎:吕公弼

  烟花若殇:大部分是我自己编的,大家切勿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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