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丁烁不知道多服帖,四五十岁的人了,见了他还一口一个老大,要不就叫烁哥。
这让丁烁浑身鸡皮疙瘩直掉,让老黄以后叫他老板就得了。
伯爵城堡的大门都非常高大上,连五星级酒店都自愧不如,丁烁刚要走进去的时候,忽然,嗖!一辆保时捷窜了过来。速度非常快!这可是在夜总会门口呢,人来人往的,开这么快,是要撞死人啊!
幸亏丁烁身手敏捷,稍微一闪,就闪开了。
只是,他的脸拉了下来,眼眸里闪出怒气。站定了,盯着那辆保时捷。
车门一下子打开了,一个年约三十的男人从驾驶座那里跳了下来。七分牛仔裤,蹬着一双厚厚的踢死牛,上边就穿着一件牛皮褂子,看上去还挺有男人味的。就差头上再戴一顶牛仔帽了。他脸上带着嚣张而暴戾的色彩,左脸那里,从鼻梁到左耳下侧,有一道长长的刀疤。
看上去,杀气腾腾。
这可绝对不是一个好货色,眼眸里透出深深的血腥味儿。
门口的几个保安一看见他,立刻迎了上来,显得非常恭敬。
“林总,回来了,辛苦了!”
“林总,我帮您把车开到那边去!”
“看来林总又带回来什么好货色啊,哈哈。”
……
林总,林志坚,就是伯爵城堡的老板。
当然,这伯爵城堡只是林家的一处产业。林家在沈海市虽然称不上什么大家族,也就是林志坚的父亲林俊杰开始创业,但发展了十几年,也拥有两间五星级酒店、两间大型夜总会、一间庄园酒店了。见不得光的生意,更是不少。所以,在沈海市,林家也称得上一方豪雄。
林志坚手里头拎着一个黑色密码箱,好像还挺沉的。
他只是微微点头,就朝着里边大步走去,龙行虎步地,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刀!
丁烁冷眼旁观,还抽了抽鼻子。他从林志坚的身上闻到了一股曾经很熟悉的气味。这种气味,在那密码箱里,显得特别浓烈。一般人闻不出来,但丁烁的鼻子经过特殊训练,灵敏得不得了。何况,那种气味,是让他非常敏感的。
他的嘴角挂起一丝冷笑,心中默默吐出两个字:找死。
林志坚抬眼看见他,忽然咧嘴露出一个阴森森的笑。
“反应挺快,但别想着找什么麻烦,那是找死。”
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卷钞票,就丢到丁烁脚下。
“当作给你的补偿费吧。”
丁烁低头一看,顿时吹了声口哨。
哟,这还是大手笔啊!
这可不是华夏币,而是美钞,虽然只是一小卷,应该是十张,但也是一千美元。
兑换一下,就是七八千华夏币,沈海市绝大部分打工族,一个月也赚不了这个数。
旁边,几个保安表示羡慕。
“咱们林总就是大方,这明明没撞到人家嘛,就丢给他这么多钱。”
“谁让咱们林总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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